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全国范围,选择优秀的、具有丰富的软件外包业务的设计和咨询经验的公司或联合体承担北京国家软件出口基地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实施方案设计任务。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国家软件出口基地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实施方案设计招标 建设单位: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单位:北京科技园招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内容:设计内容包括出口基地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的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 1) 出口基地互联网门户; 2) 网上交易平台; 3) 人才培训与服务平台; 4) 国际市场拓展平台; 5) 辅助业务平台; 6) 数据中心; 7) 管理维护子系统; 8) 信息安全子系统; 9)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 10) 机房装修及建设。 第二部分为协同开发平台; 第三部分为呼叫中心。 项目位置: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花园6号 邮政编码: 100089 联 系 人: 张观锐 联系电话: 86-10-82575831转275或278 传 真: 86-10-82575831转273 3、申请人资格 资格预审共性要求 A. 允许境外及港、澳、台的设计单位参与投标,但必须与境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联合投标。 B.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及时提供对所有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C. 如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 (2)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意向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授权代表,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联系资格预审的有关事宜; (3) 联合体投标意向书应注明联合体各方对联合体在此次申请和未来投标、履行合同中的一切行为承担各自的和连带责任; (4) 联合体投标意向书要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对联合体所有成员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5) 联合体成员在递交申请书后不得随意变更。若变更,需提前获得招标人的同意; (6) 联合体投标意向书为申请书的一部分。 D. 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以自己独立的名义或以联合体成员的身份提出一次申请,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E. 如果投标人或者联合投标人中的一方是境外及港澳台设计单位,则其应当提供以下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境外及港澳台设计单位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1)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材料; (2) 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3)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4)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5) 参与中国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6) 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协议书;以及其它有关材料。 F. 投标方具备丰富的软件外包行业经验和知识,能够综合调度相关的技术、业务、管理和咨询等各方面的专家,以创新的思路提出科学合理、可执行的业务流程、运营模式和技术方案。要求投标方不仅是信息化设计专家,而且是能够提供整个系统业务咨询和运营方案。 G. 投标人的资金状况及商业信誉应良好。 资格预审个性要求 A. 本项目要求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含投标联合体)必须具备软件及IT服务业外包经验;具备大型信息系统项目(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咨询、设计成功经验、以及总体解决方案组织实施经验;要求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B. 本项目要求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含投标联合体)必须具备软件协同开发相关产品的开发、技术支持、市场拓展等经验;能够提供适合于软件外包的协同开发产品,并在国内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要求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C. 本项目要求第三标段投标申请人(含投标联合体)必须具备呼叫中心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经验,具备良好的市场拓展能力和口碑;要求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5年12月21日上午10:00至下午5:00到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花园6号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经参赛申请人按资格预审的要求填写、准备完毕后,于2005年12月28日16:00前送达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